******有限责任公司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煤炭阻燃抑尘剂添加服务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有限责任公司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煤炭阻燃抑尘剂添加服务项目(二次),招标人为 ******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有限责任公司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煤炭阻燃抑尘剂添加服务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招标。
一、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有限责任公司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煤炭阻燃抑尘剂添加服务项目(二次)
2.项目实施地点:新疆哈密市巴里坤县三塘湖矿区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
3.招标范围******有限责任公司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煤炭阻燃抑尘剂添加服务,投标人提供相关煤炭阻燃抑尘剂、设备、材料、工艺及运营服务,阻燃抑尘剂产品需与设备、设施相匹配,并保证设备完好且运行正常,产能可达到对甲方日产三万吨以上的煤炭进行阻燃抑尘剂添加工作的处理能力(具体添加量以甲方的实际需求量为准)。
4.服务期限:累计添加时间12个月(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5.质量要求:合格。(1)产品具有《无毒害检测报告》和省级煤炭相关权威技术机构《检验检测报告》;成份有机可降解,无毒、无刺激性气味,环境友好型产品;(2)符合甲方对产品和服务质量各项要求;(3)不发生任何质量事故,不存在任何质量缺陷。
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作商或代理经销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得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经营范围包括本次招标的内容,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同一品牌的制作商与经销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一个制作商仅能委托一个经销商参加投标,本项目只接受制作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资质要求:/
4.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重组、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近两年(指******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投标人本单位出具的近两年(指2022年、2023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税务完税证明;新成立企业如不能完整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从税务系统打印的本企业所属期为2023年12月份的增值税及附加税申报表。
5.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1项类似产品制作(销售)业绩或阻燃抑尘剂添加服务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使用方出具的产品使用效果评估(若有)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合同文件至少应包括合同范围和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双方盖章页等)。
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禁止投标处罚期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时须提供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7.其他要求:(1)投标人若为代理经销商,唯一授权的制作商业绩可视为投标人业绩;(2)投标人业绩不得使用抑尘剂业绩代替阻燃抑尘剂业绩;(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4年6月26日10时30分到2024年7月2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携带以下资料到******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乌市经开区玄武湖路477号新疆能源大厦15楼1504室)获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须含有身份证正反面、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单位开票信息(如下):
项目名称 |
******有限责任公司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煤炭阻燃抑尘剂添加服务项目(二次)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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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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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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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及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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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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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票类型 |
专票£ 普票£ |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一式二份,否则不予受理)
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可转让。本项目缴纳招标文件费需备注项目名称简称“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阻燃抑尘剂添加招标文件费”,不能查询到账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开户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号:************236872
开户行行号:******0109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17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乌鲁木齐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 299 号益民大厦5楼515室)
3.递交方式:现场纸质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方将予以拒收。
五、资格审核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 299 号益民大厦5楼)。
七、其他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只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