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轮台民用机场项目驱鸟设备采购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轮台民用机场项目已由******管理局以新管局函【2024】9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人民政府安排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驱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疆轮台民用机场项目驱鸟设备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智能驱鸟机器人1套、防鸟网5200米、语音驱鸟器55套、风动恐怖眼14套。
2.3交货地点:新疆轮台民用机场;
2.4 交 货 期:2025年6月30日前全部设备到场。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2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有拟供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
******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信息为准;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登记
4.1 请投标人于2025年 2 月 21 日 10:00时到2025年 2 月 27 日19:00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蓝天雅苑131号楼2单元301室进行投标登记。
登记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银行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唯一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代理商提供)、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资料,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以及电子邮箱等)。
4.2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领取时间:2025年 2 月 21 日 10:00时到2025年 2 月 27 日19: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5.2 领取地点: 在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蓝天雅苑131号楼2单元301室领取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00 元,售后不退。
******有限公司
******银行西安高新科技支行
账 号:************2533
行 号:******1313
联系人:封女士
财务电话:******-8013、8012
5.4如须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并将上述费用汇入招标代理机构的指定账户,招标代理在收到邮购款后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 3 月 18 日10:30时,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益民大厦主楼5楼515室标书送达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发改委5楼505室
联系人:阿力木·瓦依提(同异议联系人)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唐延路3号唐延国际中心AB 区8楼
联系人:周莹、丁朝阳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