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站内广告制作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站内广告制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站内广告制作项目。
2.2项目地点:乌鲁木齐市。
2.4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乌鲁木齐轨道交通范围内广告灯箱、品牌墙、品牌出入口、包柱、屏蔽门贴、U型梯眉、导向标识(贴敷类)、信息牌、风亭广告的设计、测量、安装、撤除、维保等工作及全过程服务与售后服务。
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用户需求书”。
2.4服务周期:
本项目服务周期:暂定2024年12月09日起至2027年12月08日止(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本项目合同按年度签订,招标人有权根据年度考核结果,选择是否续签合同或终止合同)。
2.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招标文件要求和本项目实际需要。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合格、有效。
3.2业绩要求:近1年内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业主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公共交通广告制作安装项目业绩。
3.3 人员要求:
3.3.1投标人拟投入作业施工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不低于2人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含高处作业)等操作资质证明;相应项点作业人员须具有相应专业特殊工种操作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效票据。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未被有关行政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十年内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含尚在处罚期内的)。
3.6其他要求:
3.6.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7.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人请于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10:30 时至 14:00 时,下午 15:30 时至 19:00 时,在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B栋13楼1304室(详细地址) 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2份)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05日10时30分,地点为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层515标书送达室(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益民大厦主楼)。
5.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补偿
6.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 不 给予投标补偿。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乌鲁木齐地铁官方网站》(******)上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媒介(含网站)转载或发布的招标公告,如果致使投标人投标无效,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8.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B栋
联系人:郭宏阳
******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B栋13楼1304
联系人:艾克兰木?艾尼娃尔、李洁
电 话 ******
日 期:2024年11月13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站内广告制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站内广告制作项目。
2.2项目地点:乌鲁木齐市。
2.4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乌鲁木齐轨道交通范围内广告灯箱、品牌墙、品牌出入口、包柱、屏蔽门贴、U型梯眉、导向标识(贴敷类)、信息牌、风亭广告的设计、测量、安装、撤除、维保等工作及全过程服务与售后服务。
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用户需求书”。
2.4服务周期:
本项目服务周期:暂定2024年12月09日起至2027年12月08日止(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本项目合同按年度签订,招标人有权根据年度考核结果,选择是否续签合同或终止合同)。
2.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招标文件要求和本项目实际需要。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合格、有效。
3.2业绩要求:近1年内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业主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公共交通广告制作安装项目业绩。
3.3 人员要求:
3.3.1投标人拟投入作业施工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不低于2人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含高处作业)等操作资质证明;相应项点作业人员须具有相应专业特殊工种操作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效票据。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未被有关行政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十年内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含尚在处罚期内的)。
3.6其他要求:
3.6.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7.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人请于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10:30 时至 14:00 时,下午 15:30 时至 19:00 时,在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B栋13楼1304室(详细地址) 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2份)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05日10时30分,地点为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层515标书送达室(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益民大厦主楼)。
5.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补偿
6.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 不 给予投标补偿。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乌鲁木齐地铁官方网站》(******)上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媒介(含网站)转载或发布的招标公告,如果致使投标人投标无效,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8.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B栋
联系人:郭宏阳
******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B栋13楼1304
联系人:艾克兰木?艾尼娃尔、李洁
电 话 ******
日 期: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