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7日-2025年3月24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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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S12高昌(吐鲁番)-托克逊-巴仑台公路建设项目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和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境内 |
******有限责任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本项目起点位于吐鲁番市高昌区,终点位于和静县巴仑台镇,路线整体走向为自东向西。建设里程为210.885km,按双向4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其中K0+000~K100+100段长 100km,推荐设计车速采用120km/h,路基宽度27m;K100+100~K209+007段 长109.007km,推荐设计车速100km/h,路基宽度26m。其中特大桥12039m/7座、大桥14234m/32座、中桥954m/16座、小桥514m/21座,涵洞332道;隧 道全线4座,其中特长隧道7842.5m/1座,中隧道长890m/1座,短隧道长768.5m/2座。互通式立体交叉7处,分离式立交6处,U型转弯2处,通道4道,服务区3处、养护工区3处,隧道管理所2处,收费站6处,管理分中心1处。工程总估算投资人民币******.98万元,环保设施投资为17307.09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1.13%。 |
(1)废气:加强施工场地管理,施工场地内道路应配备洒水车定期清扫洒水,运输采用密闭方式,并合理安排运输路线;材料堆场四周设置围挡防风;拌合站采取全封闭作业,四周设置围挡防风阻尘,同时配备除尘装置,沥青拌合站设置烟气净化装置。运营期沿线加油站设置有密闭油气回收系统对加油站卸油、加油时挥发的非甲烷总烃进行回收;沿线附属设施全部采用电锅炉进行采暖,餐厅加装油烟净化设施,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地表水:桥梁基础施工时,开挖出的渣土运出河流两岸汇水范围外堆放,并设置必要的拦挡措施;跨河桥梁施工设置围堰及泥浆池,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生产生活区设置三级沉淀池,施工废水由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生活废水及隧道施工废水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运营期沿线附属设施设置一座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A2O+MBR)及蓄水池,处理后水质满足冲厕和绿化标准后一部分用于绿化,一部分回用于冲厕,不外排。 (3)地下水:公路桥梁桩基钻孔施工过程中采取环保泥浆护壁,减小了钻孔施 工与周围地下环境的接触面积,减少泥浆等污染物进入地下环境污染地下水。加油站区采取严格的防泄漏、防渗等环保措施,场地周边设置完备的排水边沟,场区径流经边沟收集、隔油池隔油处理后,纳入服务区、停车区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4)噪声:本项目沿线有3处声环境保护目标,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噪声源强大的作业可放在昼间(08:00~22:00)进行或对各种施工机械操作时间作适当调整。运营期经预测阿拉沟村中期因受公路交通噪声影响预测结果超标,在该处公路左侧设置长1020m的声屏障。在通过夏尔尕村、阿拉沟村沿线人口密度较大的村镇附近设置禁鸣标志。 (4)固体废物: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渣全部运至弃渣场,隧道出渣除部分能用于路基填筑外,大部分废渣进入弃渣场进行处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施工生产生活区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拉运至鄯善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运营期各附属设施(服务区、收费站)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各附属设施设置垃圾桶、垃圾箱,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 (5)生态:1)严格按照设计阶段拟定的弃土场进行弃土,不得随意乱挖乱弃;施工便道尽量依托现有道路使用,新建施工便道尽量占用荒地或裸地,避开植被较好区域,不得设置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建设的区域;合理规划使用临时占地,减少临时占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2)施工期应严格划定、控制施工范围,并对施工人员进行野生植物保护教育,不得破坏公路征地范围以外的植物;施工前将占用农用地的表土层剥离,并在临时用地范围内适当位置进行集中堆放,并采取临时拦挡和覆盖措施;3)加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禁止随意猎捕野生动物及破坏其生存环境;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段,尽量缩短施工时间;施工时应尽量降低施工噪音,禁止施工车辆长时间鸣笛对野生动物的惊扰。运营期公路全线兼做动物通道的桥梁11座,能一定程度上减缓工程实施对沿线野生动物的影响。4)本项目穿越天山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红线,占用生态红线面积0.7773hm2,公路以桥梁形式无害化穿越生态保护红线,最大程度减少占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植被、土地,未对地表及地下水体产生阻隔,未破坏生态红线区水力联系,极大程度地减少对水源涵养林的破坏。本项目依据《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相关用地手续,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禁设置弃渣场、施工生产生活区等临时工程,严格控制占地规模。施工期加强对生态保护红线影响的监测,落实补偿、恢复措施使得公路建设对生态保护红线影响可控。 (6)环境风险:本项目在跨越白杨河、祖鲁木图沟、乌拉斯台河支流桥梁两侧,伴行阿拉沟段设置防撞护栏、桥(路)面径流收集系统及防渗事故应急池,跨河桥梁两端设置警示标志。运营管理单位根据本道路的实际情况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演练,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充足的应急物资。 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三次网络公示、两次报纸公示及张贴公告的形式。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公众参与方式、程序均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