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机电设备采购平台!
首页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5年3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审批信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5年3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审批信息

信息时间:
2025-03-17
招标文件下载
我要报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317日-202532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S24线鄯善至库米什高速公路建设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高昌区、托克逊县及鄯善县境内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起点位于鄯善县连木沁镇东侧,与G30连霍高速相接,向南穿越火焰山、库木塔格沙漠、迪坎乡等布设至觉罗塔格山脉,后在觉罗塔格山脉中向西展线,终点接到库米什镇,与G3012相接。路线全长183.216km(其中起点1.388kmG30改扩建哈吐段实施),建设里程181.828km,共设置特大桥1座,大桥17座,中桥10座,小桥28座,涵洞283道;特长隧道1处,平面交叉6处,互通式立交3处,U型转弯4处(单向),分离式立交3处,通道10处,服务区2处(与停车区共建),桥隧养护管理站+桥隧监控站1处,匝道收费站2处,主线收费站1处,养护工区2处,隧道变电所2处。项目总估算投资人民币834026.1216万元,环保设施投资为5969.43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0.72%

1)废气:加强施工场地管理,施工场地内道路应配备洒水车定期清扫洒水,运输采用密闭方式,并合理安排运输路线;材料堆场四周设置围挡防风;拌合站采取全封闭作业,四周设置围挡防风阻尘,同时配备除尘装置,沥青拌合站设置烟气净化装置。运营期沿线加油站设置有密闭油气回收系统对加油站卸油、加油时挥发的非甲烷总烃进行回收;沿线附属设施全部采用电锅炉进行采暖餐厅加装油烟净化设施,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地表水:桥梁基础施工时,开挖出的渣土运出河流两岸汇水范围外堆放,并设置必要的拦挡措施;跨河桥梁施工设置围堰及泥浆池,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生产生活区设置三级沉淀池,施工废水由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生活废水及隧道施工废水采用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运营期沿线附属设施设置一座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A2O+MBR)及蓄水池,处理后水质满足冲厕和绿化标准后一部分用于绿化,一部分回用于冲厕,不外排。

3)地下水:本项目不在坎儿井附近设置施工生产生活区,禁止向坎儿井水源、明渠倾倒废污水、垃圾等废弃物。公路桥梁桩基钻孔施工过程中采取环保泥浆护壁,减小了钻孔施工与周围地下环境的接触面积,减少泥浆等污染物进入地下环境污染地下水。加油站区采取严格的防泄漏、防渗等环保措施场地周边设置完备的排水边沟,场区径流经边沟收集、隔油池隔油处理后,纳入服务区、停车区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4)噪声:本项目沿线200m范围内不涉及声环境保护目标。施工期******居住区,并在昼间进行运输******学校和村镇等敏感建筑物。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沿线两侧距路中心线125.6m******医院等特殊敏感建筑规划建设用地。

4)固体废物: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渣全部运至弃渣场,隧道出渣除部分能用于路基填筑外,大部分废渣进入弃渣场进行处置;老路段铣刨产生的废旧沥青,破碎后回填于路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施工生产生活区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拉运至鄯善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运营期各附属设施(服务区、收费站)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各附属设施设置垃圾桶、垃圾箱,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

(5)生态:1)严格按照设计阶段拟定的弃土场进行弃土,不得随意乱挖乱弃;施工便道尽量依托现有道路使用,新建施工便道尽量占用荒地或裸地,避开植被较好区域,不得设置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建设的区域;合理规划使用临时占地,减少临时占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2)施工期应严格划定、控制施工范围,并对施工人员进行野生植物保护教育,不得破坏公路征地范围以外的植物;施工前将占用农用地的表土层剥离,并在临时用地范围内适当位置进行集中堆放,并采取临时拦挡和覆盖措施;3)加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禁止随意猎捕野生动物及破坏其生存环境;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段,尽量缩短施工时间;施工时应尽量降低施工噪音,禁止施工车辆长时间鸣笛对野生动物的惊扰。运营期本项目在K40-K55路段、K100-K155路段选取高度大于1.5m,宽度3m的9座桥梁作为线路两侧野生动物穿行通道,在动物通道路段设置指示标志和警告标志,限制该处人为活动从而减少对野生动物的干扰。4)在穿越库木塔格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段设置施工界限围栏,严禁施工人员越界活动和施工机械下道行驶,尽可能减少工程施工对自然地表和植被的扰动,严格控制施工人员数量、设备和施工作业时间,避免任意扩大施工作业面。对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占地两侧布设50m宽草方格沙障180.09hm2,并在草方格沙障外围建2道高立式沙障,共计599400m。道路占用鄯善县库木塔格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段和库木塔格沙漠风景名胜区条例设置2个标志牌。5)穿越库木塔格沙漠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条例严格按照施工红线要求在规定范围内施工,不得跨越边界,施工活动不得进入风景名胜区核心区范围;在风景名胜区范围内严禁设置取土场、弃渣场、施工生产生活区等临时工程,严格控制占地规模;施工期间应落实水保、防护等措施,弃渣应及时转运,减少施工扰动对沿线景观的影响。

6环境风险:跨越柯柯亚河二塘沟河5座桥梁两侧设置防撞护栏或加高加厚混凝土防撞墙、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及防渗事故应急池,跨河桥梁两端设置警示标志。运营管理单位根据本道路的实际情况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演练,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充足的应急物资。

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三次网络公示、两次报纸公示及张贴公告的形式。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公众参与方式、程序均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版权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机电设备采购平台"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机电设备采购平台,转载请必须注明机机电设备采购平台,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分享到朋友圈
一天内免费查看信息来源站点

Scan me!

分享成功后点击跳转

注册使用者、商机更精准
姓名:*
手机号:*
验证码:* 发送验证码 已发送(60s)
机构名称:
职位:
供应产品:
评标专家会员
商机会员
供采通会员

(含票)

切换到支付宝支付

抱歉,您当前会员等级权限不够!

此功能只对更高等级会员开放,立即提升会员等级!享受更多权益及功能

请扫码添加客服微信或拨打客服热线 0571-28951270 提升会员等级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关注App
关注App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