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CGRW-2024-001057
项目名称: 泽普县2024年特色现代富民产业园建设项目(EPC模式)(钢结构)
发布日期:
联系人: 李东
联系电话: ******
截止时间:
距报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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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询价公告
******集团钢结构公司泽普县2024年特色现代富民产业园建设项目(EPC模式)需采购柴油一批,具体情况如下:
1.工程概况:泽普县2024年特色现代富民产业园建设项目(EPC模式)工程项目区总面积 0.303 万亩,位于泽普县西南部,东与图呼其乡相接,南与桐安乡相连,西与叶尔羌河毗邻,北与奎依巴格镇接壤,距泽普县城 20km。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中的分等指标,确定工程等别为Ⅴ等,工程规模为小(2)型,主要建筑物 5 级,次要建筑物为 5 级。(1)土地平整:对现状场地进行平整,平整总面积 0.303 万亩,分 8 个地块,总平整土方量为 77.52 万 m3。规划田间道路 48 条,总长 24.82km。规划田间渠道 24 条,总长 8.51km。
2.工程地点:泽普县桐安乡
3.询价标的详情:
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元) | 含税总价 (元) | 备注 |
柴油 | 0# | 升 | 265000 | |||
柴油 | -35# | 升 | 7000 | |||
合计 | 272000 |
备注:
1、报价为当日市场价,报价含:13%专票,运费等。
2、付款方式:按月结算,上月11日至本月10日(含10日)为一个供应结算期,中标方每月10日前凭双方确认的验收凭证,到招标方办理对账结算手续,招标方回收当期结算的单据,当期未对账票据,经招标方确认无重复计入下期结算。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后,次月支付本月结算款的100%。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采取先款后货,招标方将该批预付款120万元汇入中标方******银行确认到账为准。待中标方确定收到预付款后,需给招标方开具收款收据。预付款用完后,剩余款项依据项目实际到货量进行结算,按照结算额进行付款。油品交付,双方凭在投标方定点加油小票或加油卡消费明细清单,作为结算依据。中标方在结算完成5日以内,根据招标方交付的加油小票或加油卡消费明细清单向招标方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3、其他要求:所供材料执行国家及相关行业规范GB 19147-2016,所有货物送至现场实际数量为准。材料到场提供所供产品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4、投标要求:
(1)报价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单,未参加报价的,未能完成报价流程******集团相关项目。
(2)报价人在中标后,不履行义务返******集团相关项目。
(3)分包投标需在投标文件内加入分包队伍人员名单及所有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需确定分包队伍负责人及技术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以上需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无附件,投标文件无效。(所有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请另做PDF文件与投标文件一同上传,请勿上传在投标文件内)
5、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联系人及方式:董玥玥******
需求组织:******集团钢结构公司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