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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院感办采购医疗废物在线检测系统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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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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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医院院感办采购医疗废物在线检测系统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小额招采******/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0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GK-2024-HW0060-2

******医院院感办采购医疗废物在线检测系统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采购需求

一、采购清单

序号

标项号

标项名称

设备名称

简要规格描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进口/国产

1

标项一

******医院院感办采购医疗废物在线检测系统

医疗垃圾转运站设备

详见具体参数要求

1套

200000.00

200000.00

国产

 

合同履行期限:标项1,合同签订后 30日历日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培训、验收等工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招标份额。

2、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招标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文)规定,本次招标标的项目属性为货物,所属行业为工业;符合以下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本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招标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本次投标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扫描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5)符合享受政府招标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评审优惠内容及加分幅度:

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招标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招标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招标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招标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本次投标产品类别属于政府强制招标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政府优先招标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

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政府招标产品部分加分只对属于品目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加分,强制类产品已作为投标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加分。若节能、环境标志品目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予加分。价格项加分具体方法详见商务评审表。投标人须自行编写《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节能标志产品明细表》中列明并附证书,否则,不予加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若投标人为货物制造商,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投标时,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17日  至 2025年01月2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小额招采******/

方式:供应商登录小额招采******/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获取采购文件。文件一经售出不退不换。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0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10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小额招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投标人应成为新疆政府招标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投标人,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

3、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招标网(******/)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招标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投标人自动弃标。

4、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招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5、投标人在招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 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 招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内,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在招标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招标-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招标。解密与加密响应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医院     

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府前中路1055号        

联系方式:雷佳 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府前中路742号金盛大厦4楼            

联系方式:周子婷0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子婷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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