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二号线一期工程北段综合监控系统采购******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银行贷款(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二号线一期工程北段综合监控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乌鲁木齐市。
2.2建设规模:13.94 km。
2.3项目概况: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二号线一期工程为延安路至华山街,线路全长19.35km。本次实施二号线一期工程北段(南门-华山街)线路全长13.94km,均为地下线,共设车站10座。工程设车辆基地(哈马山车辆基地)一座。设主变电站两座,分别位于南门站附近(与1号线合建)和九家湾站附近(与4******控制中心。车辆采用A车型,6辆编组,最高运行速度80km/h。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二号线一期工程北段综合监控系统(ISCS)、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BAS)、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含气体灭火控制系统)(FAS)、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PSCADA******控制中心,换乘站与既有1号线FAS系统互联互通,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2.5交货期:合同签定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6年30日止,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2.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项目概算:983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集成商或制造商。
3.1.2投标人在近5年内至少完成1个已开通的类似项目业绩且没有发生过较为严重的质量和项目工期问题(应提供相关开通用户证明或业主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合同等说明文件)。
类似项目: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3000万元的城市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3.1.3财务要求: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4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5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04日至2024年12月0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持营业执照(须为三证合一)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至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卫星路439号秦基大厦A座704室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
5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12 月06 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益民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15标书送达室(乌鲁木齐水磨沟区会展大道益民大厦辅楼)。
5.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除此以外的其他媒介(含网站)转载或发布的招标公告,如果致使投标人投标无效,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黄山街42号乌鲁木齐城市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B座12楼1213室 联系人:张爽、闫康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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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卫星路439号秦基大厦A座704室 联系人:霍文强、肖立涛 电 话:******、****** |
2024 年11月 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