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阳市职教园区乡村振兴局2024年职教园区皇路店镇焦庄村组道路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鸭河磋商采购-2024-20-1 | 南阳市职教园区乡村振兴局2024年职教园区皇路店镇焦庄村组道路建设项目 | 771928.91 | 771928.91 | 是 | 771928.91 |
(2)采购内容:道路硬化面积9120平方米;道路4.0m宽;路面为18cm厚混凝土(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磋商文件约定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6)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中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到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7.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3.8、供应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适应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持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
3.9、供应商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响应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响应人自动放弃响应(30分钟内),将被退回响应文件。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二次磋商时请供应商在接收到报价提示信息及时进行二次报价。
******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试行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宛财购[2021]12号文件要求,供应商在制作、递交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南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的,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在线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经核验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公告、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提交的证明材料随公告一并公示,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