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要求,参照《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现将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配套绿色低碳示范工程项目产能置换方案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至自治区工信厅石油化工和油区工作处。
公示时间:5月15日——5月28日(10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
监督电话:0991—******
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塔里木石化分公司120万吨二期乙烯配套建设绿色低碳示范工程项目产能置换方案